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檔案局(館),計劃單列市檔案局(館),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檔案局(館):
為適應市、縣級國家綜合檔案館工作發展的需要,我們對《市、縣級國家綜合檔案館測評辦法》進行了修改,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國家檔案局
2013年1月18日
《市、縣級國家綜合檔案館測評辦法》(檔辦發〔2013〕2號)
第一條 為提高市、縣級國家綜合檔案館(以下簡稱市、縣級檔案館)的整體工作水平,更好地為創建文明城市(區)活動服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實施辦法》、《全國文明城市測評體系》及國家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參加全國文明城市創建活動的市、縣級檔案館綜合發展水平的測評。其他市、縣級檔案館參照執行。
第三條 市、縣級檔案館測評依據《市、縣級國家綜合檔案館測評細則》(以下簡稱《測評細則》,見附件1)進行。
測評采用百分制,結果分三個等級,測評結果為90分以上者為國家一級檔案館,測評結果為80-90分(不含)者為國家二級檔案館,測評結果為70-80分(不含)者為國家三級檔案館。
第四條 測評組織:由3名或5名測評員組成測評小組。
國家一級檔案館由國家檔案局組織測評。國家二級、三級檔案館由國家檔案局委托省級檔案行政管理部門組織測評,國家檔案局不定期組織抽查。
第五條 國家檔案局負責國家一級、二級、三級檔案館測評結果的最終審定。日常工作由國家檔案局檔案館(室)業務指導司負責。
第六條 測評原則:近3年檔案館發生重大安全責任事故(如火災、失泄密、因保管不當檔案實體嚴重損壞或被盜等),不得申請測評;檔案館面積不符合《檔案館建設標準》的要求,不得申請國家一級檔案館測評測評;具備國家一級檔案館條件的,可直接申請國家一級檔案館的測評;經測評為國家二級、三級檔案館的,一般應在取得相應級別1年以上方可申請更高等級檔案館的測評。
第七條 測評員:國家一級檔案館的測評員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和副省級市檔案行政管理部門各推薦2名,國家檔案局聘任。國家二級、三級檔案館的測評員由省級檔案行政管理部門選定,報國家檔案局備案。
因工作變動等原因不宜繼續擔任測評員的,由推薦單位提出,經批準后予以替換。
測評員不參加本地區國家一級檔案館的測評。
第八條 測評申報:每年1月31日前省級檔案行政管理部門將本年度本地區測評計劃報國家檔案局。參加測評的檔案館應根據《測評細則》進行自評,并準備相關證明材料。自評符合國家二級、三級檔案館條件的,向省級檔案行政管理部門提出測評申請;自評符合國家一級檔案館條件的,由省級檔案行政管理部門審核確認后統一向國家檔案局提出測評申請。申報材料要求一式1份。
申報材料包括申請報告、自查報告(檔案館歷史沿革、隸屬關系、館藏簡介、條件保障、基礎業務、開發利用、信息化建設)、測評申請表(見附件2)、測評打分表(見附件3)等,自查報告中需詳細說明自評得分及扣分情況。
第九條 測評方式:包括聽取匯報、審查申請材料及相關證明材料、實地查看、逐項審核自評分數、填寫測評得分與測評說明等。在完成各項測評程序后,形成測評結論和等級意見,填寫《市、縣級國家綜合檔案館測評審批表》(見附件4)。
第十條 測評審批:測評結束后,達到國家一級檔案館的測評材料由測評小組報送國家檔案局;達到國家二級、三級檔案館的測評材料由省級檔案行政管理部門報送國家檔案局。經國家檔案局審查批準后,頒發測評等級標牌和證書。
國家檔案局每年定期公布國家一級、二級、三級檔案館名單。
第十一條 市、縣級檔案館測評等級證書有效期為5年,到期后國家檔案局組織復查。對復查不符合標準者,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者,取消其相應等級資格并予以公布。
第十二條 經測評審定的國家一級、二級、三級檔案館,國家檔案局將給予通報表揚,同時建議地方政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予以一定的獎勵。
第十三條 本辦法及附件由國家檔案局解釋。
第十四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2008年2月發布的《市、縣級國家綜合檔案館測評辦法》同時廢止。
3、市、縣級國家綜合檔案館測評打分表.doc
4、市、縣級國家綜合檔案館測評審批表.doc
5、《市、縣級國家綜合檔案館測評辦法》釋解.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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